根据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新法律学习培训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8月7日下午一分公司组织在郑职工集中学习新法律活动。
党员干部轮流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部分条款,重点学习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的内容。纪检书记陈凤玲领学了省纪委印发的《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的通知。
陈书记对学习运用新法律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把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调动起来;二是要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习法律法规和全面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政治站位,依规依纪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