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推进咨询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室组织综合、财务相关人员成立督导组,于11月23日至12月1日,对本部及所属六家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导检查工作。
通过检查资料、实地测量等方式围绕公务接待、津贴补贴发放、差旅费报销、办公用房使用和公务用车使用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制定相关措施,立行立改,在检查中持续传递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高压态势和鲜明信号。